4月2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知識產權宣傳(chuan)周新聞發布會,通報了2021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(he)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。其中,華潤(集團)有限公司、華潤知識產權管理有限公司與成都(du)市金牛(niu)區華潤燈(deng)飾(shi)商店(dian)侵害商標權及(ji)不正(zheng)當競爭糾紛案〔最高人民法院(2021)最高法民再338號民事判決書〕,入選2021年中國法院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的“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”。
該(gai)案入選典型案件,充分彰(zhang)顯(xian)最高院對批(pi)發零售(shou)服務與第35類“推銷(替他人)”構(gou)成類似服務的肯定表態,對於批(pi)發零售(shou)領域(yu)的全國化保護(hu)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和(he)很強(qiang)的指導意義。同時,本案對“華潤”商標字號全麵維(wei)權、對批(pi)發零售(shou)行(xing)業健(jian)康(kang)發展、對知識產權保護(hu)司法進步(bu)都(du)具有裏程(cheng)碑(bei)意義。